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坚决纠治“四风”严格执行“十不准”
发布时间:2018/3/21 16:44:16
党员领导干部“十不准”要求
一、不准发表与党中央精神不一致的言论。
二、不准公车私用、私车公养。
三、不准违规公款吃喝、工作日午间饮酒。
四、不准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。
五、不准超标准公务接待、出入私人会所。
六、不准假借外出学习、考察等名义变相公款旅游。
七、不准推诿扯皮,基层请示三个工作日内必须回复。
八、不准工作日或节假日值班期间擅离职守,贻误工作。
九、不准延误上级会议、文件精神的传达学习,两日之内必须落实。
十、不准参与任何形式的封建迷信和赌博活动。
晋能控股煤业集团晋城泽州公司