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前,集团制定下发《关于落实“加强资金管控的十条措施”2018年度实施方案》,就继续做好今年的资金管控工作提出具体要求。
集团公司设立“落实加强资金管控十条措施工作领导组”,领导组设由纪委、审计、财务、资金、贸易等人员组成的专项工作组;集团各单位要参照集团机构设置,由党政一把手牵头担任组长,建立健全工作机构。
今年的资金管控工作,将按照分类管理和突出重点相结合、抓清欠和内部管控相结合、清账务和清欠款相结合的指导思想,严格落实投资管控、融资管控、煤矿资金管控、电力资金管控、新能源资金管控、 房地产资金管控、贸易物流管控以及纪检审计等八个工作目标。
集团公司要求,各单位在完善资金管控的同时,要加大管理力度,制定具体方案,严格按照集团2018年度资金管控实施方案层层分解指标、确保责任到人,切实推进集团2018年度资金清收工作。